山東濟南青島間高速公路上發生百車追尾事故,原因是“下雪道路濕滑”。網絡新聞圖片上積雪程度確實可觀。
除雪車呢?防滑鹽呢?
按高速公路管理常規,遇到這種程度降雪,應出動除雪車、減速警示車。由除雪車開路,一般車輛跟隨,以20至50公里的時速行進。減速警示車應在關鍵區間對開行駛,交替往返,向過往駕駛員發出即時警告。
遺憾,山東高速路管理部門沒有這麼做。
連環相撞達100余輛車。假設每車間距50米,便是5000米。時速百公里,至少也要跑3分鐘。如果有充分的信息即時提供給司機們,這3分鐘以上的時間,足夠減速避禍!
道路設施殘缺,或者說一條低質的高速公路,就是這樣在天氣的掩護下,吞噬人民財產,讓“交警、消防、卫生部门全力”應付。
修路時不盡心盡力,跑路時就流血流錢。
修路修鼓了交通部門的腰包,跑路跑癟了人民大眾的錢袋。
【資料】
1、http://news.163.com/11/1208/15/7KOTVDV30001124J.html#p=7KOUMQ5T00AN0001 《山东济青高速百余辆汽车连环相撞》(視頻·圖片)
2、http://news.163.com/11/1208/16/7KOVVONC0001124J.html 《山东济青高速车辆连环相撞事故未造人员死亡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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